不够二是政府不应起主导作用而主要起引导服务作用为产业投资基金营造一个好的外部环境如季敏波2008认为政府的主要作用和参与方式就是制定政策用以规范和指导各种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为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营造一个好的外部环境。这类认识主要是基于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应该完全市场化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去运行因此政府不能进行过多的行政干预。笔者认为不能一概而论政府在产业投资基金中所起的作用而应该根据不同的产业投资基金而加以分析。根据产业投资基金的资金投向是否有限制及限制范围可大体分为三类
1、具有明显地域性质的产业投资基金这类基金的资金投向在设立之初便明确规定其投资在某一地区的资金比例。如2006年在天津滨海新区设立的总规模为200亿元的渤海产业基金明确规定投资环渤海经济区不低于70、天津滨海新区不低于50。其将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滨海新区的功能定位。渤海基金初步计划将资金按5∶3∶2的比例投资于天津、环渤海地区和国内其他地区的企业。显然渤海产业基金肩负着发展环渤海经济圈的特殊使命渤海产业基金之所以能够产生正是借助了滨海地区金融创新的东风它本身也是滨海地区金融改革配套政策的一部分因此它不可能完全以市场化的方式自然发起。只能由政府天津市政府和国务院来发起从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的出资人也可以看出其出资人为清一色的国有企业。在这类产业投资基金中由于他们的任务是发展某一地区的经济这就增加了较浓的政治色彩与政府背景其与完全市场化的产业投资基金纯粹以盈利为目标多少有些冲突。完全市场化的产业投资基金中资本以盈利为目的哪里有合适的盈利机会便去哪里投资资本的流动完全以盈利为目的。而在这类产业投资基金中明确规定资金的投资区域与比例这显然不是市场化的做法这样就会导致私人资本不去参与或参与不足。我们用简单的例子来说明为什么在这类基金中会导致私人资本不去参与而政府必须起到一个主导的作用。假设市场上只存在两个产业投资基金A和B其规模和管理水平等均相同。A产业投资基金是具有区域性产业投资基金对其投资投向有明确的规定B产业投资基金没有任何限制规定。其资金可以投资于任何区域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显然B基金比A基金具有更大的市场和更多的盈利机会而A基金的发展会受到市场规模的限制从而导致其盈利水平低下。其道理如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所论述的那样有些种类的产业即使是最低级的一种也只能在大城市中进行一个搬运工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