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公共部分
教育教学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培训内容(3)教育教学相关理论的培训内容(12)通识性知识的培训内容(22)
学科部分
语文学科教师教学基本功培训内容(38)
北京市初中教师新课程教学基本功培训与展示活动培训指南
教师教学基本功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胜任自身承担的教育教学工作,完成教书育人任务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初中教师新课程教学基本功的整体要求如下:品德素养: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和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包括教育教学与心理学理论、法律法规与教育政策文件等教学知识;学科课程标准、教材内容、理论前沿等学科知识;及适应初中教育的科学、人文、艺术等通识性知识。专业技能:一是指初中各学科教师通用的教学专业技能,包括课前教学设计、课堂教学、课后辅导与评价能力;二是学科特色的教学专业技能及信息技术环境中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
公共部分3
f教育教学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培训内容
教育教学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的相关政策是教师教学基本功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教师依法执教的重要依据。与义务教育相关的内容罗列如下:
一、有关国家法律对教师素质和教育工作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五条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第十二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第三十二条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5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条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第六条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第七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