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内容(即课程描述)应简明扼
要、规范,并体现该课程学习的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素质目标。
13、各专业的课程名称(包括专业技能实训)应尽量统一、
完整;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主要内容(即课程描述)应简明扼
要、规范,并体现该课程学习的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素质目标。
专业核心课程用“★”标注,新增课程或课程名称发生更改的用
“◎”标注。(不标注的,教务系统不会添加课程,将导致不能
排课)
14、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实行专业负责人负责制,以确保人
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严密性和准确性,各系主任要认真审核把
关。
15、各教学单位要组织有多方(行业专家、企业人力资源专
f家、校外教育专家、校内专业教师等)人员参加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充分做好人才培养的论证工作。
16、文字表述要力求简明扼要、科学规范、层次清楚、特色鲜明。
17、成人大专班、实验班(对口)、13成人大专班(合作办学)在制订教学计划过程中参照以上原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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