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案例1:我方按CIFL条件对外出口,并按规定提交了全套符合要求的单据,货轮在航行中触礁沉没,货物全部灭失,买方闻讯以“卖方需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并卸到岸上才算完成交货任务”为由拒绝付款。请分析买方拒付的理由是否合理?我方应如何处理?案例2:2000年8月。某公司从巴基斯坦购买棉纱。其中三马牌40棉纱300包,金鱼牌20支棉纱200包,合计金额935万美元,价格条件CIF香港。货物装船后,卖方向买方提交全套有效单据。同年12月,进口商提货时,发现部分棉纱已被污损,经检验公证,共计损失293268美元。于是买方要求卖方如数赔偿。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买方向法院起诉,问法院应如何判决?案例3:我国广东某公司按照CIF价格向德国出口啤酒花一批,货物装运时,由中国商检局出具了质量和重量检验合格证书。货物运抵目的港后,买方开包检验,发现有严重的质量问题,认为是运输中的损坏,电告卖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后因保险公司迟迟未于赔偿,买方便向卖方提出赔偿要求。你认为卖方是否应该赔偿?案例1:某公司向美国某贸易商出口工艺品一批我方于周一上午10时,以自动电传向美商发盘。公司原定价为每单位500美元CIF纽约,但我方工作人员由于疏忽而误报为每单位500元人民币CIF纽约。问在下述三种情况下应如何处理较为妥当:(1)如果是当天下午发现问题,应如何处理?(2)如果是第二天上午9点发现,客户尚未接受,应如何处理?(3)如果是第二天上午9点发现,客户已经接受,应如何处理?案例2:我出口企业根据某法商询盘,发盘销售某货物,限对方5日复到有效。法商于4日发电报表示接受。由于电报局投递延误,该电报通知于6日上午送到我公司。此时,我方鉴于市场价格上升,当即回电拒绝。但法商认为接受通知迟到不是他的责任,坚持合同有效,而我方不同意达成交易,于是诉讼法院。你认为法官应如何判决?案例3:北京一家公司向巴黎一家公司发盘,规定有效期到3月10日止。该发盘是3月1日以特快专递寄出的,3月2日北京公司发现发盘不妥,当天即用电传通知巴黎公司宣告撤回该项发盘,问这样做是否可以?为什么?案例3:某出口公司与国外的买方订了一份CIF合同合同规定:“番茄酱罐头200箱,24罐×100克箱”,即每箱装24罐,每罐100克。但卖方在出货时,却装运了200箱,每罐200克。国外买方见货物的重量比合同多了一倍,拒绝收货,并要求撤消合同。问:买方是否有权这么做,为什么?案例4:某出口公司与国外成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