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拔副科级后备干部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视野和用人渠道,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经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采取“民主推荐和组织推荐、理论考试与面试、组织考察与公示相结合的“两推三考一公示”的方式公开选拔一批副科级后备干部,完善县管后备干部人才库。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公开选拔副科级后备干部工作,严格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素质优良、群众公认、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为加快建设富庶、文明、和谐、幸福新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二、基本原则公开选拔副科级后备干部工作坚持以下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f5、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的原则;6、坚持备用结合、实行动态管理的原则;7、服从工作大局、统一调配使用的原则;8、统筹兼顾、优化结构的原则。三、数量与结构本次公开选拔副科级后备干部面向全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干部,选拔100名左右的副科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其中党外干部所占比例不低于10%,女干部所占比例不低于20%。后备干部队伍必须保持合理的专业知识结构,各方面专业技术人才应占一定比例。注重选调生、80后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在同等条件下选派担任村党建指导员的干部优先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各单位推荐副科级后备干部的数量按照本单位领导职数总额30的比例(取整数,至少1名)确定。四、资格和条件后备干部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甘肃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以下资格:1、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2、在党政机关、群团组织或事业单位工作,具有国家正式干部身份;
f3、具有2年以上工作年限2009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满1年以上;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学历);6、近三年2009年、2010年、2011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其中为2009年参加工作的要求2010年、2011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7、身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