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离开了动因,就没有事物的存在和生成。动因可分为事物的内在动因和外在动因。4、目的因
事物运动的方向、目的或是目标。目的因是事物生成变化所企求的目标和运动发展的终点。是事物按其本性所期望充分达到的最高目标,这种目标是一种内在的目的。亚里士多德把形式因看作是和目的因同一的,不仅如此,形式因、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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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的因、动力因也是同一的,事物的目的便是导致事物的运动变化的源泉。同时,事物达到自己的目的,也就意味着它获得了自己的本质和形式(二)形式和质料
形式因、目的因、动力因的合二为一,归结为形式因,与质料因相对,作为事物的两个根本原因。不论是形式,还是质料都不能单独成为事物生成和存在的条件和原因。他认为,形式和质料的分离只能在认识中发生,形式先于质料,形式是现实,质料是潜能。(三)潜能(潜在)与现实(实现)Pote
tialitya
dActuality1、潜能和现实
潜能指事物具有的能够实现其本质和目的的潜能(还没有实现出来)的力量,“是在他物中或作为自身中的他物的变化的本原”。
现实是存在着的事物自身或获得了自己的本质的事物,“实现”重在活动的过程,“现实”则重在完成的结果。2、质料和形式的关系即潜能与现实的关系
质料以潜能状态存在着,形式则是实现。质料一旦获得了自己的形式,它就实现出来,成为了现实的存在。
事物的生成就是质料形式化,潜能变现实的过程。二者的关系是相对的,可以转化的
二、实体论Substa
ce(第一实体和第二实体)在《范畴篇》中,亚氏通过制定判断实体的五条标准,区分了第一实体和第
二实体,从而提出了他最初的实体说。这五条标准是:(1)实体的特性(判断标准)第一:实体是主体自身第二:所有的实体,似乎都在表示某一‘这个’。单一个体。第三:“实体自身没有对立物”。意思是说,性质、关系、等范畴都有对立面,
如好与坏,上与下等,但没有什么能和实体对立。第四:“实体没有程度上的差别”。这不是说不同类别的实体之间无程度差别,
而是说同一类的实体的各个个体间无程度差别。第五:实体是最为显著的特征是“在数目上保持单一,在性质上却可以有对
立面”。其它范畴不具有这个特征。(2)第一实体和第二实体1第一实体:个别的具体事物。是最根本的实体,它最符合实体的标准。2第二实体:包含同类个别事物的属(如“人”)和种(如“动物”)。基本上
符合实体的标准,但实体性不如个别事物。属概念比种概念更加具有实体性,因为它更接近实体。愈个别的东西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