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考试的,由学生所属院系负责通知并安排;具体考试安排详见《关于毕业班学生重修考试的通知》。上述重修考试原则上应予5月23日前结束。各单位应注意督促有关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工作,成绩要求于5月25日下午下班前报教务科。5、毕业考试定于6月1日至3日进行,考场及考务安排工作由各院系自行负责。考试工作方案要求于5月25日前报教务科,考试成绩要求于6月3日下午18:00前完成网上录入并报教务科。6、符合本通知第2条规定应当申请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可自愿申请延长修业年限,对未申请延长修业年限的,根据《南阳师范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按结业处理;申请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须填写《南阳师范学院学生延长修业年限审批表》(本表可从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下载),并于6月1日下午18:00前报教务科备案。7、各教学单位应根据上述有关意见对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核
f并填写《南阳师范学院学生毕业资格审查表一、二》,其中表一为合格学生名单,表二为不合格学生名单。审查表以教学院系为单位填报,按规定程序完成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附电子版于6月5日上午下班前报教务科。8、辅修双学位学生毕业资格审核。各单位请于近期对辅修本单位双学位学生学习成绩进行审核、统计,于5月25日前将其毕业资格审核结果报教务科。学生本人于5月31日下午持双学位缴费条到教务科办理其它审核手续。附件:南阳师范学院学生毕业资格审查表
南阳师范学院2012517
f南阳师范学院学生毕业资格审查表一合格)南阳师范学院学生毕业资格审查表一(合格)
学院(签章):
序号123456学号姓名性别
教学秘书签字:
专业毕业学分
教学院长签字:
审查项目毕业论文实习专项学分英语
填表日期:
院系审核意见同意毕业同意毕业同意毕业同意毕业同意毕业同意毕业同意毕业同意毕业同意毕业同意毕业同意毕业同意毕业同意毕业同意毕业同意毕业同意毕业同意毕业同意毕业同意毕业同意毕业教务处审核意见
其它
注:本表以A4纸打印格式上报;毕业资格审查请依据《南阳师范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毕业资格审查合格者,审查项目栏不必填写,默认为通过;院系审核意见填写“同意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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