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合同
委托方:住所:法定代表人:受托方:住所:法定代表人: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策划及
代理销售位于
的
项目,达成
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与合作内容
1-1合作方式:甲方委托乙方独家策划及代理销售位于
的开发项目,该项目名称为
,以下简称本案。
1-2合作内容:本案所有用于销售的不动产均由乙方负责营
销策划及对外销售,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合作期限
2-1合作期限为:
2-2本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甲方或者乙方违约,否则甲乙
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f2-3本合同期限届满,若双方均未以书面形式提议终止合
同的,则本合同自动顺延;如有一方提议终止合同的,则按本合
同相关约定处理。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负责拟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书》,甲方拟定的《商
品房买卖合同书》即为本案的合同范本。
3-2甲方负责本案销售合同的审查、签章及管理。
3-3甲方负责派员收取相应购房款项或告知客户将购房
款项存入指定账户。
3-4甲方应于
之前将上乙方销售佣金存入乙方
指定账户。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乙方负责承担本案在合同期限内因销售工作所发生
的一切费用,包括销售中心的搭建、销售道具的准备、销售人员
的薪资及广告推广费用等。
4-2乙方负责依据甲方提出的回款要求制定相应的销售
计划,确保完成甲方下达的销售任务。
4-3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甲方履约
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本案销售率达70%,甲方返还乙方
履约保证金的50%;本案销售率达90%,甲方返还乙方履约
保证金剩余的50%。
第五条
f第六条销售佣金的计算与结算办法
5-1销售底价是指甲乙双方约定的不动产销售的最低价
格,本案销售底价为
元/平方米。
5-2销售佣金即指乙方实际销售中最终成交价格超出销
售底价的部分。
5-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实际销售中最终成交价格低于销
售底价的,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
5-4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以低于或者等于销售底价的价格销售的部分,乙方按实际成交金额的5%计取销售佣金。
5-5销售佣金支付条件:(1)不动产买受人一次性付款的,销售佣金支付条件为买受
人已支付合同价款的80%以上。(2)不动产买受人分期付款的,销售佣金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