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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艾滋病梅毒与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督导评估
方案
SANY标准化小组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f预防艾滋、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督导评估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我市预防艾滋、梅毒和乙肝相关工作流程开展工作,为感染孕产妇提供综合防治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我市各级重大妇幼卫生项目办公室应定期进行预防艾滋、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督导评估。
一、督导评估的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重大妇幼卫生项目办公室负责督导评估的组织工作,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及辖区内重大妇幼卫生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市级督导每半年1次,县(区)级督导每季度一次,各相关医疗保健机构每月组织自查1次。督导评估与质量控制相结合,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结果。二、督导评估的指标1任务完成率以县(市、区)为单位达到100。2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分别达到90以上。3艾滋病、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用药比例均达到90以上,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的比例达到95以上。
f4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接受其他相关检测的比例达75,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其所生儿童人工喂养率达到90以上。
5提供相应服务的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6加强逐级技术指导,至少达到市级对县级2次,县级对乡镇4次。7服务对象对项目满意度达90以上。8梅毒感染孕产妇接受规范诊疗的比例达到85以上,所生儿童接受规范诊疗服务的比例达到90以上,12月龄随访率达到80以上,先天梅毒的报告发病率控制在3010万活产数以下。三、督导评估的内容(一)组织管理1、管理组织健全,各地成立重大妇幼项目办公室,至少2名专职人员,成立辖区内重大妇幼卫生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建立辖区内预防艾滋梅毒乙肝母婴技术指导小组,并定期组织活动。2、将预防艾滋、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政绩考核内容。3、建立协作机制,各地应明确部门职责,建立部门协作机制。(二)资金、药品管理1、严格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药品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苏卫办社妇〔2011〕10号)的精神,规范项目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对专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
f式截留、挤占,不得挪用或改变专项资金的性质和用途,不得用于与本工作无关的其他支出。经费支持的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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