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剂、药品、设备等相关物资,应当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招标采购,规范管理。乙肝高效免疫球蛋白的领取、运输、保管符合生物制品的规定,严禁违规使用。
2、我市淮阴区为国家级试点地区,、为省级试点地区,应根据省、市方案要求,制定项目资金管理方案,做好有关检测经费、治疗经费、随访经费的测算,规范补助的流程,严禁违规支出。
(三)信息管理各级医疗机构指定保密意识及责任心强的专职人员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报告工作,按照方案要求及时填写各类个案登记表、报表,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负责信息的上报、审核、管理和质量控制,确保信息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有关个案登记表上报要专人报送,报告和保存过程中注意保护病人隐私,严禁泄密。(四)项目实施情况1、各地根据工作要求和省、市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本地区预防艾滋、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的实施方案、绩效考核方案、督导评估方案、质量控制方案,有关试点地区根据具体要求制定资金管理方案。2、规范预防艾滋、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开展,根据市方案要求,各县(区)建立辖区内预防艾滋、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模式和流程,制定本地区项目工作督
f导评估标准以及质量控制标准,对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质控。
3、孕产妇艾滋、梅毒和乙肝检测、咨询服务。首次建卡时常规提供艾滋、梅毒和乙肝相关检测服务,流程规范,检测报告及时,根据检测结果提供针对性的咨询和干预服务。对孕期未能获得梅毒和乙肝相关检测的临床孕妇,医疗机构要及时提供快速监测;为从未进行艾滋病抗体检测的临产孕妇提供HIV快速检测服务,确保及时获取检测报告,根据结果提供相关咨询和干预服务。门诊、产房、检验科相关检测登记完整、规范。
4、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定点医疗机构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提供药物治疗、适宜的安全助产和所生婴儿药物治疗及喂养指导等干预措施,为自愿选择终止妊娠的感染孕产妇提供安全的终止妊娠服务。艾滋病感染孕产妇的个案信息相关病历和随访记录详细、规范,注意提供保密服务。
5、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为梅毒感染孕产妇提供药物治疗、适宜的安全助产和所生婴儿药物治疗、随访等干预措施。梅毒感染孕产妇个案信息、病历和随访记录详细、规范,提供保密服务。
6、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在其出生后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的干预措施。签订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