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金融监管以计划、行政命令和适当的经济处罚方式进行。基本金融法律与实际工作的要求相差甚远,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监管难以做到有法可依和违法必究。
二、我国金融监管改革趋势
金融业监管要以解决体制性、机制性问题为重点,一方面要大力推进金融创新,另一方面也要不断改进金融监管方法,围绕建设现代金融制度和现代金融体系,全面推进银行、证券、保险业改革,加快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金融体制和运行机制,以及监管主体之间的协调机制,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金融业不断提出的新要求。
首先,要健全金融监管法律体系。按照我国国情和国际监管趋势,健全覆盖面广、操作性强、鼓励金融创新的金融监管法律框架。加快制定涉及金融信息安全、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相关法律,健全借贷法规,规范民间借贷。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完善金融主管机构的行政决策和相应的执法监督机制。其次,要加强金融风险监管。要加大对银行业信用、市场和操作风险的监管,严格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考核,实施以净资本为核心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风险监管制度。以加强保险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深入推进对保险企业治理结构和市场行为的监管,开展有效的国际监管合作。再次,要完善金融监管体制。着力加强鼓励金融企业开拓业务和自主创新的监管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金融监管机构之间以及同中央银行、财政部等宏观调控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经济稳定发展需要金融支持和调控;经济稳定发展也会给金融改革发展提供基础和条件。同时,随着金融业快速发展,金融改革继续深化,金融领域开放不断扩大,金融运行日益复杂,金融监管任务越来越重。必须始终把依法加强金融监管作为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着眼于持续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充分发挥金融引导资源配置、调节经济运行和实施宏观调控的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优质的金融服务。这是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安全运行的重要保证。
金融业经营不仅导致金融监管体制的重大变化,而且也使金融监管的重心发生明显的变化。其中的原因在于:金融机构实现混业经营的同时,其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也在逐步下降,创新业务所占的比例则逐步增加。基于这一变化,金融体系面临的风险也随之加大。因此,金融监管的重心也应该相应地作出调整。
三、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对我国的启示
我们应在立足国情的基础上积极借鉴欧美金融监管改革的经验抓住重点突破难点促进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迈出新步伐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