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控稽核部工作规范
第一条目的为确保公司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和相关流程有效执行,有效防控公
司运营风险,维护公司正常的经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一般规定
1、内控稽核部的主要职能是: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对内控管理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
2、内控稽核部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汇报工作。3、内控稽核部的负责人必须专职,由董事会提名并任免。4、内控稽核部应当保持独立性。5、公司各部门或单位,应当配合内控稽核部的各项工作。6、内控稽核部至少每月向董事会汇报一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控管理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工作进度、质量、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改善建议。第三条主要职责1、对公司内控管理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2、对公司总部及生产基地的会计基础工作、财务收支、预算内外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财务预决算及其他有关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稽核;3、关注和检查公司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并对舞弊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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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根据董事会要求,跟进公司重大项目;5、根据董事会要求,对公司管理人员离任进行审计;6、对公司各部门负有经济责任的管理人员进行责任审计;7、对与公司经济活动有关的特定事项,向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进行专项审计调查;8、参加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有关会议,对重要规章制度、重大经营决策和投资方案提出风险控制意见和建议;9、为被审计部门提供咨询、建议、协调等服务;10、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向董事会提交次一年的内控稽核工作计划,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董事会提交年度内控稽核工作报告。第四条具体实施1、内控稽核通常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的所有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及收款、采购及付款、库存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2、内控稽核人员获取的稽核证据应当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内控稽核人员应当将获取的稽核证据的名称、来源、内容、时间等信息清晰、完整地记录在工作底稿中。3、内控稽核人员编制和复核工作底稿,并在内控稽核项目完成后,及时对工作底稿进行分类整理并归档。4、内控稽核人员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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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内控稽核工作底稿属于公司保密资料,内控稽核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并严守密秘。第五条工作流程:
1、内控稽核人员提交年度内控稽核工作计划,呈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