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文明办公行为规范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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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了提高工作效能,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r
二、本规范适用于包括管委会(建设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在内的全体工作人员。r
三、本规范的执行监督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办公行为的督导和检查工作。r
四、员工应秉承“勤于学习、主动工作、任劳任怨、勇于负责”的理念,始终坚持务实、文明、清廉的工作作风。r
五、在代表管委会(建设公司)的各项活动中,员工必须维护管委会(建设公司)荣誉与利益。r
六、员工应不断加强政治修养,坚持以下行为:r
(一)员工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r
(二)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r
(三)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r
(四)员工必须遵守“劳动合同”及其他约定协议中的各项规定。r
(五)员工都应在工作中积极进取、严于自律,不断提升个人工作技能、技巧。r
(六)克己奉公,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不贪赃枉法。r
七、员工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有以下行为:r
(一)旷工,迟到,早退,无故脱岗、串岗。r
(二)违反会议纪律,无故缺席重要会议,开会迟到、早退或有其他扰乱会议秩序的行为。r
(三)上班时间吃东西、闲聊,上网聊天、打游戏、炒股等。r
(四)不按规定参加集体活动。r
(五)在工作时间从事其他影响工作正常履行的行为。r
(六)违反、对抗上级主管指令。r
(七)消极怠工,工作时间内处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情。r
(八)未经管委会授权或批准,以管委会(建设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提供担保、证明;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r
(九)泄露文件、财务、管理、经营等方面的机密。r
(十)隐瞒、修改个人资料。r
(十一)蓄意煽动员工闹事或散布谣言。r
(十二)盗窃行为,滥用或蓄意破坏公司财产。r
八、员工履行公务时应仪表端庄,行为得体,态度热情,不得有以下行为:r
(一)未按文明用语和礼仪规范接待或接听电话。r
(二)接待态度生硬,语言粗暴。r
(三)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r
(四)怠于整理内务,办公场所凌乱。r
(五)衣着随便、不得体、不配带工牌。r
(六)其他损害管委会(建设公司)对外形象的行为。r
九、员工履行公务时应遵循依法、公正、规范、高效的原则。r
十、员工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不得有以下行为:r
(一)索取或收受相关业务往来的酬金。r
(二)侵占或挪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