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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酱集团法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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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JTFW0001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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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通过对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进行梳理,规范公司法务工作的相关程序,规避公司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为公司经营和项目开发提供法律支持,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如下内容范围:211涉公司法律、法务文件的拟订、审核工作;212公司所有非诉讼类法律事务工作,包括:参与项目收购、法律问题咨询、出具法律意见、纠纷处理以及法律知识培训;213公司全部诉讼、仲裁案件的起诉、应诉、执行工作。
3具体职责
31负责公司法律纠纷、诉讼的处理及跟踪;32负责拟制公司法律文件、负责合同文本的法律审核、提供合同或文件相关事实信息;33负责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外商务谈判、危机事件以及公司各部门日常经营活动等提供法律支持,出具法务意见;34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及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法律文书的起草和修订工作;35参与项目公司并收购、项目合作开发,配合各部门相关合同的草拟、修改与审核;36负责审核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公司规章制度的合法、规范;37开展食品安全,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收集和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38负责外聘律师的选择、评估与衔接;39法律、法务信息管理;310负责公司法律风险体系及风险管理评估。
4法律文件审核
41原则上公司对外涉及法律文件在正式发出前,必须经公司法务部审核,但以下情况除外:411、按照固定程序向政府部门报批报建的文件,视情况一般不需审核;412、业务流程内一般性的文书;413、与公司之间一般性的往来文件通常不需审核;414、社交、礼仪性质的文书。42公司采用的规范性格式范本合同、协议以及其它书面文件,必须事先经公司法务部审核。43审核程序:一般先由经办部门拟制初稿,由部门负责人初审后,再交由公司法务部审核,后交由其他部门审核;44重要文件的文稿可由公司法务部配合经办部门拟订,经办部门要对相关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根据拟稿人要求提供基础数据和资料。45下列法律文件,需公司法务部审核,并视情况出具法律意见书:451、土地转让、出让合同;452、股权转让合同;453、项目合同(包括合作意向书、合作协议等及其补充协议);454、遗留问题处理协议;455、重大投诉处理的相关文件;456、其它与公司重大事项相关的文件。46遇特别重大或复杂情况,经办部门必须由专人提供详细情况,应避免单纯文件审核的方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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