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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科主题内容一、制定目的法务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LDPFWZD001版本修订号:A0生效日期:20170801第1页共4页
为加强医院的管理,确保医院依法合规经营,规避法律风险,保证医院稳定的发展,并且最大限度的减少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以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二、适用范围医院的法务人员均适用此制度。三、法务负责人医院设立法务人员负责医院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是医院的法律事务咨询与涉外法律事务的专职处理人员,负责处理医院的相关法律事务。法务部门应配备专门的法务负责人,即法务部主任。四、法务职责
法务职责主分为两类:一类是医院法律事务管理,二类是法律救济职能。(一)法律事务管理1、及时掌握国家法律、法规、规范等动向,主动为医院依法经营、依法行医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2、参与医院重大决策讨论,对重大决策提出法律依据,以书面形式报告上级相关部门。3、审核医院全部涉及法律、法规的文件、合同、知情告知同意书等,保证医院在合法前提下运行,保障各方的权益。4、与司法机关及政府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为医院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5、对医院存在的违法倾向予以关注,及时指出,并提出修正建议。(二)法律救济职能1、负责处理医院法律仲裁、诉讼相关问题,向相关上级报告。2、参与医疗纠纷的调查和处理,帮助减少医患矛盾。3、及时解答员工提出的与工作相关的法律问题,必要时可为其提供法律帮助。4、医院遇重大医疗纠纷,法务人员需负责选择外聘律师,与律师相互配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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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LDPFWZD001版本修订号:A0生效日期:20170801第2页共4页
纠纷,并对律师工作予以监督。5其它法律事务。五、法务工作流程
1、合同草拟:医院各科室如需草拟合同,应提供合同的主体、内容纲要及合同签订目的的书面材料,并将书面材料一并移交给法务部门。法务部于3日内草拟合同初稿,各科室对初稿如有异议,于初稿完成后3日内提交2次书面意见材料,法务部于2日内修改合同初稿,并与各科室的合同经办人协商最终定稿。
科室决定起草合同(提供合同主体及内容纲要)法务部接收书面材料草拟合同无异议合同定稿各科室负责人核对合同合同初稿完成协商最终定稿
2日内3日内
合同初稿
有异议提交书面意见
2、合同审核:医院各科室与其它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及医院系统内部设立、变更与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标的额1000元以上),均需要法务人员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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