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合规性评价记录
ER43202类别一.宪法序号1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公司相关内容摘要第26条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6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检举和控告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第24条产生环境污染的单位,必须把环保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第27条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必须申报登记。第28条排污收费制度第29条限期治理制度第31条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公司活动所有环保相关活动所有环保相关活动所有环保相关活动符合企业守法证明
评价结论
符合
评价证据
企业守法证明
整改措施
验证情况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污染物排放的申报缴纳排污费限期治理污染事故的处理有毒化学品的储存、第33条储存、运输、使用有毒化学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运输、使用第5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气环境义务,并有权检举和控告第11条新建、改建、扩建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第12条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向环保部门申报。第14条向大气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进行治理,并缴纳超标准排污费。第19条企业应当优先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第20条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第36条向大气排放粉尘的单位,必须采取除尘措施。第42条运输、装卸、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的物质,必须采取防护措施。第29条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第30条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第32条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第7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检举和控告第16条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第22、23、24、25条工业噪声的定义、排放标准、申报、治理。第15、16、19、29、31、32、34条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必须申报登记,加强管理与维护。第30条企业单位应当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固废产生量第36条贮存、运输、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第44、45、46、50、55条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有关标识、申报、处置、贮存及应急措施的规定。
3二.环保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车间
符合
企业守法证明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