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土建和设备维修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流程,规避经营风险,增强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制定本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二条凡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改、维修工程等)的招投标,均按本办法执行。第三条招投标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社会信誉和合理报价情况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工程管理处为工程项目招投标组织和管理的部门,设备供应处、财务处、安全质量监管处、办公室、土建或设备维修项目部为工程项目招投标参与部门,审计处为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第五条工程管理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组织土建工程投标前的现场勘查、调研,将调研结果以书面报告公司。3、负责土建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标底测算,工程预算编
f制,组织相关人员对投标标底进行研讨后报公司决策。4、负责组织土建工程标书编制、装订、报送,陪同公
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5、组织公司工程项目招标比价工作,对招标比价统计
数据进行积累,分析,对比价结果报公司审批,确定施工班组。
6、负责建立并丰富班组资源库。7、总结、交流招标投标工作的经验。第六条安全质量监管处负责对投标报价技术标中的安全、质量施工方案和管控措施进行审核,对班组招标单位的资质材料、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审核。第七条设备供应处参与工程项目投标前的现场勘查、调研工作,主要调研工程所在地主要材料价格,机械设备、周转材料购置情况和租赁情况。第八条财务处主要负责工程投标工作中投标文件工本费、投标保证金的核付,工程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和审核。第九条办公室负责提供投标时公司资质材料、拟派项目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负责对招标比价施工班组企业资格材料审查工作。第十条项目部需参加工程投标前的现场勘查、调研工作,主要调研施工场地三通一平情况,周边人文、地理环境
f等情况,参与投标文件技术标编制。第十一条审计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
方针、政策。2、指导、检查招标投标工作,维护公司利益,监督工
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3、调解施工招标投标纠纷,否决违反招标规定的定标
结果,对违反招标投标规定的行为提出处理意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