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站培训制度
一、一般规定(一)坚持规程学习和定期培训制度,是变电运行的重点工作之一,是保证安全运行的基础工作。各站要结合实际,坚持不懈地做好运行人员的培训工作。(二)运行人员,必须经过上岗考试和审批手续,方可担任正式值班工作。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离岗三个月以上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履行考试和审批手续,方可上岗正式担任值班工作。(三)各站均应根据上级规定的培训制度和年度培训计划要求,按期完成本站的培训计划,由站长或技术负责人负责监督培训计划的落实。二、培训标准(一)熟练掌握设备运行情况1、掌握设备结构、原理、性能、技术参数和设备布置情况,以及设备的运行、维护、倒闸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2、掌握一、二次设备的接线和相应的运行方式。3、能审核设备检修、试验、检测记录,并能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和巡视结果,分析设备健康状况,掌握设备缺陷和运行薄弱环节。(二)能正确执行规程制度1、掌握调度、运行、安全规程和运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检修、试验、继电保护规程的有关内容,正确执行各种规程制度。2、熟练掌握本站现场运行规程。遇有扩建工程或设备变更时,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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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时修改和补充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保证倒闸操作、事故处理正确。3、熟练掌握倒闸操作技术4、能正确执行操作程序,迅速、正确地完成各项倒闸操作任务。5、掌握各种设备的操作要领和一、二次设备相应的操作程序,熟知每一项操作的目的。6、掌握变压器并列条件及系统并列条件和操作方法。7、能熟练正确地进行事故处理8、发生事故和异常时能根据仪表、信号指示、继电保护和设备异常状况,正确判断故障范围,并能做到迅速、正确地处理事故。9、遇到运行方式改变时发生故障,事故处理亦能达到上述水平。三、新人员培训制度(一)新人员在来我站之前,必须是已经在扎兰屯供电局安监部经过一级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人员,必须持供电局安监部出具的培训合格证明才能由我站进行培训并跟班实习。(二)站长培训:新人员在本站一级的培训,由站长负责,学习时间至少一个月,站长负责制订培训计划,可视其掌握情况适当延长培训时间。培训内容为: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运行规程、现场规程2、本站规章制度、各种应急预案,重点培训反习惯性违章及防止电气误操作的制度,3、学习站内设备的构造、原理、性能、系统运行方式。4、在站长的安排下可参加本站的简单的辅助性工作,不准参加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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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培训后由站长对其进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