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的,应按购销双方都同意或都能接受的价格确定;提供劳务的总收入,一般按照企业与接受劳务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的金额确定,如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或减少交易总额的,企业应及时调整合同总收入;让渡资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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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用权中的金融企业利息收入应根据合同或协议规定的存、贷款利息确定;使用费收入按企业与其资产使用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确定。2扣除项目的筹划(1)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的筹划。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按标准扣除,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数扣除,超过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因此,在准确确定工资、薪金合理性的基础上,尽可能多的列支工资薪金的支出,超支的福利可以以工资薪金的形式发放,工资总额增加,按工资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准予扣除的金额也会随之增加。(2)业务招待费的筹划。依照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税法对这两个条件采用的是孰低原则。也就是说,企业发生的招待费,其中40是肯定要交税的,而剩下的60,还要看其是否超过了营业额的05。如果超出了,要就超出部分缴税。因此,企业应避免招待费的过度支出。(3)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筹划。《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出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的纳税年度扣除。虽然超出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扣除,但扣除时间是多长,要看企业以后的经营情况,是一个不确定的因素。因此,从筹划的角度考虑,支出应尽量在限额内。(4)对外捐赠的筹划。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虽说是限额扣除,但由于会计利润是以会计准则为标准计算得来的,可调控的空间比应纳税所得额大。
(三)税率的筹划
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统一为25,比原暂行条例的规定低8个百分点。除此之外,实施细则中规定有两档优惠税率分别为15和20。因此,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纳税筹划方案。1小型微利企业适用20的税率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