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职能。统一制订财务规章制度,统一进行财务预算、核算和决算以及成本核算和监
管,统一集团内部结算,统一银行开户和资金存贷,统一纳税以及财务审计监督。7资产经营职能。通过投资、兼并、收购、出让、租赁、拍卖、托管等手段,进行价值形
态的资产运营,扩大集团资产规模。8信息集散职能。广泛、迅速地收集、汇总,分析、筛选、加工、存贮、传递、发送各类
相关信息,引导成员生产经营,适应市场、技术环境变化需求。9科技开发职能。集中集团科技力量并吸纳社会科技力量,进行技术开发、新产品研制、
技术改造攻关、工艺设计、技术革新、科技合作、技术转让,申请科技成果、专利等。10统购统销职能。公司统一为成员企业采购原材料、设备、技术,统—运输、仓储,统一
进行产品销售以降低生产制造成本、流通费用、促销费用,保证质量。
第七章集团成员的权利、义务第十七条母公司与子公司、参股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母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产权转让和重组等权利;对参股公司享有与所持股权份额相应的权利。第十八条集团成员享有以下权利:1有权参加集团组织的联合开发、研究活动;2对母公司、集团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质询;3参与集团决策;4参与共同投资;5优先得到集团提供的资金、人才、信息服务;6经同意直接或间接使用集团名称、标识;7依法行使本企业内部经营自主权;8决定本企业管理人员人选;9决定本企业员工招聘、解雇和奖惩;10提出本企业资金收益分配预案;11紧密层企业有权成为其他企业集团的半紧密层、松散层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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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2有权申请退出集团。第十九条集团成员应履行的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承认并遵守集团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2关心集团的建设和发展,维护集团的信誉,不得损害集团和集团成员的利益;3保守集团和集团成员的秘密;4接受集团的规划、监督、协调、指导;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集团的需要,按时向集团提供有关资料和报表;6积极参加集团的共同活动和协作配合;7在本企业业务范围内向集团成员提供优先和便利条件;8向集团的有关活动提供一定的经费;9接受政府和集团的审计、监督;10执行集团统一的各项规章制度;11按时向集团汇报工作。
第八章产生办法、职责及其负责人的产生办法、任期及职权范围第二十条本集团设立理事会作为集团的协商议事机构,理事会由集团的紧密层的法定代表人及母公司董事组成;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