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核发。
f第十四条、因生产、检修等作业中涉及特殊保护需要的,由使用部门申请、安全管理部门确认、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发放特种保护用品,使用后专人保管以供备用。第十五条、各工种职员在公司范围内因工作调动,大劳保用品随人走,原发大劳保用品顺延使用期限;公司间临时工作调动的,大劳保用品由原单位发放,小劳保及特殊劳保用品由新单位发放。第十六条、各工种职员不管什么原因脱离生产岗位,一个月以上者,停发当月有关劳保用品,半年以上者,停发工作服、防护鞋,回岗位后原发劳动防护用品顺延使用期限。第十七条、外来代培人员,实习人员按公司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方能上岗。第十八条、调职员工劳保的发放要按照新岗位的发放标准劳保发放卡随岗位转移。新岗位发放标准施行后原岗位劳保发放时间具有延续性原岗位未配齐的劳保用品予以补发。第十九条、保卫(保安)人员的着装,由保卫部门提交专项申请,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子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第二十条、职员一般大劳保和特种劳保用品达到发放周期后,已经失去防护作用的,交由公司安全员验证报废后,换领新的劳动保护用品;未到发放周期而损坏或丢失的劳动保护用品,根据责任大小,落实后予以赔偿,及时予以核发。第二十一条、公司每年根据当地季节情况合理制定发放时间,
f不得反季节发放劳保用品;根据自身气候状况确定不发或调整棉范围。第二十二条、公司员工上班期间必须按换装时间和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各级管理部门和员工均有权对劳保保护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或举报,凡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的,一经查实,予以通报批评以上的处理。第二十三条、印有企业标志的职员劳动保护用品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让他人,否则,因此造成企业形象损害或涉及非法事件的,由当事人个人承担一切后果。第二十四条、为保护职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职员在生产岗位操作时,必须规范穿戴、配齐劳动保护用品;机关、后勤工作人员参加生产现场作业或义务劳动时,必须穿戴合适的劳动保护用品,所需手套、口罩等根据实际情况核发,但不得超过核定标准。第二十五条、员工退休、辞职、调离或因其它原因离开公司的,工作服、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如数回收。劳保用品管理部门要严格发放、回收手续,防止在过程中造成流失;因失职导致新、旧劳保用品流失的,予以严肃处理。第二十六条、各级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了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