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的股权的量占总股本的比例,这个总量对于非上市公司只要股东会通过即可,可以考虑控制在10左右。二是个量,就是每一个股权激励对象获得的股权数量,通常个量最高通常不超过1。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在总量中需要设置预留机制,将一部分激励份额用于公司未来引进人才或奖励突出贡献者。某企业个量确认实例:按照北大纵横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研究的结论,高层、中层和一般骨干员工股权激励数量按照4:2:1设置较为合理,对公司岗位评价结果的测算完全支持了这一结论的合理性。按照上述人均认购比例可以确定三类人群的认购总数:高管平均认购数量为374万股中干平均认购数量为187万股一般骨干员工平均认购数量为94万股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按2:1计算:总经理可认购额度为72万股,副总为36万股。将列入激励对象的中层按照岗位评价结果分成五个等级。每个等级之间分配的股权额度逐级相差15,这是遵循Weberlaw原则的。五、定时。如果选择股票期权作为激励工具,建议行权限制期原则上不得少于2年,行权有效期不得低于3年,有效期内匀速行权。如果属于限制性股票,则需要约定相应的限制条件:可以规定持股人员必须在公司服务满一定年限,满足条件后可以以一定价格转让所持股份,退出持股计划;该期限可以根据持股人员岗位的重要性以及与公司发展的密切程度区别规定,短期可为三年、五年,长期可为十年或
f以上。如果持股人员在公司服务未满规定年限,因规定情形出现必须退出持股计划,则须具体约定不同情况下的退出价格;退休或去世的继承或退出条款等。六、定价。股票期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时,应当确定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行权价格不应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一)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1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二)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无明确规定,一般由上市公司自行确定。实证研究结论:折扣购股型限制性股票呈现出比较高的折扣特征。业绩奖励型限制性股票直接奖励给激励对象,无购买价格。对于非上市公司,建议定价基础为每股净资产,如果需要可以在此基础上给与一定的折扣。某企业折扣确认实例:参照上市公司折扣购股型限制性股票价格确定的主流规则。对于一次性购买的人员,给予5折优惠,基准为公司成立时的每股净资产。对于非一次性购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