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蛇头乡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大蛇头乡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为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加强和改进乡领导班子工作,规范和监督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实现乡集体领导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一、基本原则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重大事项,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必须严格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二、议事决策范围1、事关本乡全局性和政策性的问题。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决定的具体意见、措施。2、本乡的权力配制。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调整等问题。3、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有关人员的录用、推荐、调整、考核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推荐、提名、任免、调整、调入调出及奖惩事项;研究决定干部年度考核等次评定、表彰等事项;按有关规定讨论审批所属机构的成立、变更或撤销;讨论党员的审批和不合格党员的处置。
f4、中长期战略性研究。研究决定乡中、长期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措施、要求。5、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等项目和金额较大的财物问题。如研究审定重要工程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6、讨论决定各个方面的重要问题。讨论决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集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方面的重要问题。7、重要制度的制定与修订。本乡敏感事项的有关制度和程序的制定与修改。8、研究审定职工奖金分配原则、福利待遇等问题。9、其它重大事项。三、议事程序1、各乡成立由班子成员和部分工作人员组成的议事机构。2、乡领导班子要结合本乡实际,制定议事规范,议事规范须列明议事机构组成人员,和本乡须经集体议事、决策问题的具体事项。3、重大事项议事规范、决策制度须报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审查,审查同意后在本乡公布施行。4、凡研究决策重大问题,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领导班子议事机构成员到会方可进行。
f5、领导班子议事和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须按如下程序进行:1会前酝酿。研究决策重大事项的会议不得搞临时会议,议题应该由乡领导班子成员或议事机构成员进行会前协调,然后由领导班子主要成员负责决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