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接受院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指导、监督、考核。第三条:凡是在学生社团联合会注册成功的社团即为社团联合会合法学生社团,同时具有在校内、外开展活动的资格。未获得学生社团联合会注册的社团都将被视为非法社团,其开展的活动也将被视为非法活动,学生社团联合会对其任何工作、活动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有权对非法社团予以取缔。第四条:社团执行年度注册管理,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第一周为已成立合法社团和新成立社团的注册期,过期将不予以注册。各社团要及时向社团联合会索取《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年度注册登记表》,认真填写后,提交社团联合会审批、备案。在新学期注册期内未注册的社团视为自行解散。第五条:新注册社团必须在注册期内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包含前期所列条目的成立报告,并同时填写《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年度注册登记表》。新注册社团及已完成换届工作的社团,其负责人的产生结果需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批,获批准后报院团委审核同意后,方可行使社团负责人职责。第六条:第七条:完成注册工作的社团方可在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统一组织下,协调安排招生时间与场地,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一周的宣传、纳新活动。在纳新工作中,各社团宣传内容必须周详、实事求是。未经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其他时间内社团不得擅自纳新。第八条:各社团在每学年纳新后一周内交纳学生社团纳新情况表,提交社团联合会备案。第九条:每个社团的成员数原则上应在15人至200人之间。对社团吸引力逐渐下降,成员人数减少至15人以下的社团,学生社团联合会委派该类社团会长与该社团负责人一起对其进行整顿,若在规定时间内仍无法恢复社团正常运作,则对该社团予以注销处理。如有特殊情况成员人数超过200人的,须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学生社团联合会将依据社团具体情况予以审批。第十条:第十一条:社团在每年五月份根椐《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社团换届管理条例》进行组织机构调整及换届。社团换届应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竞选,严禁以内定形式进行换届。换届过程应接受该社团全体成员监督。
f第十二条:换届结果需在一周内报送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审批,社团新一届负责人应在批复下达一周内提交一份详尽、切合实际的年度工作计划。其他时间的换届必须由原社团负责人提前一周内向主席团提交换届申请及新负责人简介、推荐书。第十三条:各社团每学期末,应及时提交本学期工作总结及下学期工作计划,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