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自查整改报告
(20152016学年度)
翠峰镇中心小学位于翠峰镇官村,学校占地面积14000平方米,现有7个教学班,在校学生320人,班均额48人。教职员工22人。建筑面积54018,服务半径5,覆盖官村、官庄村、丁家凹村、东红村、农林村、上宝玉村、下宝玉村、陈家村、新联村西片等。自开办以来,学校坚持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有关行政法规及政策性文件,逐步规范办学行为,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健康发展。一、落实就近免试入学制度学校按照地段接收新生,没有私自增设入学条件。教导处在招生过程中对照“15”文件的条件,严格把紧招生入口关做到规范管理与热情服务相结合。安排素质较高责任心强的人员参与工作,确保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方便快捷地办好学位申请和报道注册手续,对不符合在深,不符合本校地段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引导他们及早做好其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入学的安排。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老师们的理解以及参与招生工作的老师的认真负责下,顺利地完成了20142015学年度的招生工作,共招入本学年度一年级适龄儿童69人,其中女生30人。在校新生与教育科下发新生名册一致,学校新生中没有名册以外的学生就读。招生过程中没有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亦无设任何形式的重点班或实验班。
f二、规范学籍管理,防止辍学1、学校严格执行《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加强学生的学籍管理,学籍册、新生名册、毕业生名册、在校生名册、流动生名册等各种表册齐备,数据准确。每学期初,教导处都会在处理完插班、转学事宜后第一时间打印在校生花名册给班主任核对,对于无故不到校的学生,要求班主任通过各种渠道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情况以防止出现辍学现象。每学期学校学籍册、在校生花名册、电脑学籍系统人数与学生实际人数均一致。学校没有通过考试或询问学生学业情况择优接收插班生,亦没有以各种理由胁迫或诱导学生转学、退学。2、教导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科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控制学生流失的措施并要求班主任每学期初与校长室、教导处签订《景莲小学控制学生辍学目标责任书》。三、推进课改,落实素质教育1、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学校按照校历的规定安排教学活动,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学生每天在校教育教学活动时间不超过6小时。学校没有组织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