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和谐统一,协调一致。包括:(1)统一立法尺度,任何法律不得违背宪法,地方法规不得违背中央法规;(2)避免法律规定的重复;(3)避免法律规定的矛盾。
其次是科学性原则,要求立法活动必须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总结借鉴与科学预见相结合。具体包括:1、立法者必须尊重客观实际,根据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的客观需要,正确反映客观规律的要求。2、立法还应合理地吸收、借鉴历史和外国的经验。3、科技法律的大量增加要求立法必须增强科学性。
最后是民主性原则,具体包括:1、立法内容的民主,即立法的内容要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2、立法活动和立法程序的民主,要求立法主体的组成民主,立法活动和立法程序的民主公开
十五、法律制定的程序有哪些?答:法律制定的程序是指在立法过程中需要遵守的一系列步骤与方法。法律制定的程序包括:1、法律草案的提出
f2、法律草案的审议3、法律草案的表决和通过(最关键步骤)4、法律的公布。
十六、法律的对人效力原则有哪些?答:法律对人效力解决的核心问题在于法律对哪些人发生效力的问题,一般而言,法律对人效力原则包括:1、属人主义原则,以国籍为判断标志。2、属地主义原则,以国家主权管辖范围为界限。3、保护主义原则,以是否侵犯本国及本国公民的利益为判断标志。4、折中主义,以属地主义为基础,以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为补充。
十七、法律的生效时间有哪些?1、自颁布之日生效2、由该法规定具体生效时间3、由专门决定规定生效时间4、法律规定的条件具备后生效。
十八、法律体系的特征有哪些?答: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将一国所
f有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划分成若干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所构筑起的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法律体系的特征包括:1、法律体系是指一国本国法律规范构成的体系。2、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现行国内法所构成的体系3、法律体系是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所组成的不同类别的部门法所构成的体系。4、法律体系是由既相对独立而又具有内在联系的法律部门所构成的体系。
十九、法律部门的特征有哪些?1、构筑起法律体系的法律部门互相之间是统一和协调的。2、各个法律部门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它们的内容是有区别的。3、各个法律部门的内容与结构是基本确定的,但又是相对的和发展变化的。4、法律部门是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产物。
二十、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有哪些?1、客观性原则:从实际出发,避免主观臆断。2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