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一、法的价值冲突的解决机制包括哪些?答:法的价值之间在某些情形下可能会发生一定范围和程度内的
f冲突,一般而言,法的价值冲突的解决办法有以下几个方面:1、价值位阶原则。即指在同位阶的法律价值发生冲突时,在先的价值优先于在后的价值。2、个案平衡原则。即指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律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便利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3、比例原则。即指在保护某种较为优越的法律价值须侵害某一法益时,不得逾越达此目的所必要的程度。4、人民利益原则。即以是否满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标准,来解决一些存在重大疑难的法律价值冲突问题。
十二、法律制定的特征包括哪些?答:法律的制定也称为法的创制或立法,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创制、修改、补充、废止和认可法律的活动。立法的特征包括:1、法律是国家的一项专门活动。2、法律制定的主体是特定的国家机关。3、法律制定是专门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4、法律制定是特定国家机关运用专门技术,即立法技术的活动。5、法律制定是一项系统性、多层次性的综合性法律创制活动。6、法律制定的目标是创制出普遍性的、强制性的、规范性的法律规范,将统治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
f十三、简述我国当前立法体制的特点及必然性答:当前中国的立法体制可被概括为:一元二级多层次多分枝,形成了“既统一又分层次”的宏观立法格局。我国当前的立法体制的形成具有必然性:1、我国是单一制国家,这意味着我国的立法权必须相对集中于中央2、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就决定了我国的立法权必须相对集中于国家权力机关。3、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各地区差异大,这就决定了我国的立法权不能全部集中于中央,地方特别是民族自治地方也应当享有一定的立法权,以适应不同地方的发展需要。4、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阶段,法律尚不完备,这就决定了行政机关也必须享有一定的立法权,以满足体制改革和改革开放的实际需要。
十四、法律制定的原则包括哪些?答:立法的原则是指贯穿于立法活动始终的理论基础和思想
准则,是立法活动所必须遵守的一系列规范性要求。法律制定的原则包括:
首先是合法性原则,即立法活动要符合宪法和法律的精神与规定。
f1、合宪性原则:合宪性原则是指法律制定必须符合宪法的精神和规定,包括主体合宪、内容合宪、程序合宪。
2、法制统一原则:要求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应当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