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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欢案刑事辩护词范文
他曾八次前往北京,向最高法院报告于欢的案件
2017年3月23日,《南方周末》《刺杀母亲羞辱人》一文引发公众对“玉环案”的关注。媒体和公众对高利贷事件中母亲侮辱的细节和判决结果进行了超过80亿次的网络点击转发,成为“现象案”
根据我们的报道,在Hua
诉山东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案件发生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郭林等三名检察官为公诉人,组成特别组办理此案。郭林一行全面查阅了案卷。对上诉人余桓进行了4次讯问,讯问了苏银霞等21名主要证人和受害者,收集了调查实验记录、电话记录等30余份材料,并听取了法医学、专家学者的意见。他曾8次前往北京,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审案情况,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
最后,在欢案二审现场,郭林当庭发表的公诉意见,不仅对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进行了详细论证,而且对检察官的思路和司法机关的办案方式进行了理性的阐释。公民行使辩护权的限制及司法与舆论关系的辩证分析。通过近10个小时的庭审,郭林和专案组运用证据还原了玉环案的事实,客观公正地再现了案件的真实过程,并根据法理和法理分析了案件性质和法律适用情况。
f对于类似于欢案等一批社会焦点案件,郭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坦言:“融媒体时代,信息传播加速,很难控制其发展方向。每一步都要考虑,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会产生什么样的社会反响,要引导舆论向正面发展。”“这样的现象级事件,以前从未发生过,关注程度太高,时间快,范围广。我们在办案的时候,太快了不行,查不清楚;太慢了也不行,无法满足公众对真相的需求。”“舆情只能靠真相平息,如果事情没搞清楚,轻易下结论,反而适得其反。”
“遥控”指挥吴学占涉黑案公诉工作于欢案背后,还牵出吴学占涉黑组织。
《方圆》杂志的报道中载明:2018年4月,与于欢案相关联的“聊城吴学占等人涉黑案”开庭,郭琳全程指导。开庭审理前,郭琳与公诉组制定出庭预案,逐字逐句修改出庭意见。庭审持续了4天,每天都到很晚,最晚的一次甚至到了凌晨。
庭审现场,吴学占一度态度恶劣,对公诉人进行人身攻击。偶尔,公诉人也跟着情绪激动起来,明显声调变高,语速加快。指挥室里的郭琳立即通过庭审指挥系统,告诉公诉人:“保持语速,不要着急,要有理有据地讲道理。”
f尚法新闻(ID:zgsbfzzk)调查发现,2018年5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对吴学占等1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一审公开宣判。
当时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月4日,被告人吴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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