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欢案刑事辩护词范文
8次到北京向最高检举报余欢案
2017年3月23日,《南方周末》的文章“刺杀母亲和羞辱者”的报道引发了公众对“玉环案”的关注。媒体和社会公众对高利贷事件中母亲侮辱的细节和判决结果,网络点击量和转发量超过80亿次,成为“现象案例”
本报讯查明,于欢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郭林等3名检察官为检察官,组成专案组处理此案。郭林一行全面查阅案卷,先后4次他们讯问了上诉人余欢,审查了苏银霞等21名主要证人和被害人,收集了30余份调查实验笔录,通话记录等材料,咨询和听取了法医,专家学者的意见。8次赴京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案件审查处理情况,听取专家学者意见。
最后,在欢案二审现场,郭林当庭发表的公诉意见,不仅对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进行了详细论证,而且对检察官的思路和司法机关的办案方式进行了理性的阐释。公民行使辩护权的限制及司法与舆论关系的辩证分析。通过近10个小时的庭审,郭林和专案组运用证据还原了玉环案的事实,客观公正地再现了案件的真实过程,并根据法理和法理分析了案件性质和法律适用情况。
f对于类似于欢案等一批社会焦点案件,郭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坦言:“融媒体时代,信息传播加速,很难控制其发展方向。每一步都要考虑,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会产生什么样的社会反响,要引导舆论向正面发展。”“这样的现象级事件,以前从未发生过,关注程度太高,时间快,范围广。我们在办案的时候,太快了不行,查不清楚;太慢了也不行,无法满足公众对真相的需求。”“舆情只能靠真相平息,如果事情没搞清楚,轻易下结论,反而适得其反。”
“遥控”指挥吴学占涉黑案公诉工作于欢案背后,还牵出吴学占涉黑组织。
《方圆》杂志的报道中载明:2018年4月,与于欢案相关联的“聊城吴学占等人涉黑案”开庭,郭琳全程指导。开庭审理前,郭琳与公诉组制定出庭预案,逐字逐句修改出庭意见。庭审持续了4天,每天都到很晚,最晚的一次甚至到了凌晨。
庭审现场,吴学占一度态度恶劣,对公诉人进行人身攻击。偶尔,公诉人也跟着情绪激动起来,明显声调变高,语速加快。指挥室里的郭琳立即通过庭审指挥系统,告诉公诉人:“保持语速,不要着急,要有理有据地讲道理。”
f尚法新闻(ID:zgsbfzzk)调查发现,2018年5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对吴学占等1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一审公开宣判。
当时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月4日,被告人吴学占成立冠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