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亭遗韵书法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兰亭遗韵书法协会”第二条兰亭遗韵书法协会,是由自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服务事业的徐州工程学院优秀青年组成的全校性团体组织。组织直接在院团委的指导和社联的领导下工作。本团体的所在地为徐州工程学院学院。协会为服务社会公益及社会保障事业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奉行“团结、进步”的原则,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倡导服务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二章主要任务第四条通过组织和指导学院书法活动,提高当代大学生的精神文明素质,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服务保障体系的完善,为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作出贡献第五条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促进社会的稳定与繁荣,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社会第六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推动书法写作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第七条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新世纪青年人才的形成和健康成长第八条为城市发展,社区建设,人才培养,环境保护以及火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支援服务第九条为具有书法爱好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倡导良妤的社会风气第十条维护和代表书法爱好者的合法权益,致力于推进爱好者行动的法制建设,为爱好者行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第十一条开展与高校志愿者组织和团体开展关于书法理论研究和活动经验的交流,取长补短总结推广经验第十二条培养优秀书法爱好者,培训中国传统艺术的继承者第三章社团类别第十三条本社团是学习类的社团第四章社团活动范围第十四条社团活动范围是徐州工程学院第五章主要负责人的产生及其权限第十五条协会的主要负责人由协会所有成员公平选举,并经前任负责人考核后产生。其权限是:在遵守法律、社会制度和学校的相关法规的前提下,独立自主的进行本社团的日常工作安排和活动策划,每年度初上交社团上一学年的活动总结。负责人有权利任命本协会的副会长及各部门部长。第六章经费来源第十六条在每学年开学初社团招新时收取5元的会员证费,因本社团是志愿类社团,故不收取任何会费,若举行重大活动,需资金支持,可以向会员资源募集或其他形式的合法收取,并向学院社团联合会和校社团联合会申请活动经费资支持第十七条资金支出包括活动资金和日常经费支出
f第七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八条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徐州工程学院在校本、专科学生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