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变更索赔管理体系和职责管理办法》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单位:为加强集团公司变更索赔管理,提高集团经济效益,促进集团公
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股份公司《工程项目变更索赔工作指导意见》,特制定《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变更索赔管理体系和职责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f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变更索赔管理体系和职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变更索赔工作,提高集团公司变更索赔工作水平,增强工程项目创效能力,改善集团公司经济运行质量,特制订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变更索赔是指在工程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设计变更、洽商、签证、合同变更、价差调整、政策性费用调整、索赔等增加项目经济效益的活动及为此目的所做的有关前期工作。第三条变更索赔工作应贯穿于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及所属项目经理部要把变更索赔作为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日常工作。第四条变更索赔是工程项目增盈减亏的重要手段,是集团公司实现效益的重要途径,必须在确保安全、质量、工期和环保的前提下,紧紧围绕效益最大化的目标展开。第五条变更索赔工作必须强化法制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控制风险,不留隐患,并要防止反索赔事件的发生。第六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工程承包项目。
f第二章管理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变更索赔管理体系由集团公司、子、分公司、子、分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部三级组成。第八条集团公司主要负责贯彻落实股份公司变更索赔制度、办法和工作要求,并制订集团公司变更索赔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健全集团公司变更索赔工作的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完善与变更索赔职责相配套的内部经济政策;建立变更索赔工作目标责任制,对子、分公司实施考核奖罚;加强对子、分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部变更索赔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建立变更索赔人员教育培训、业务研讨制度,加强变更索赔工作基础建设;组织、协调集团公司的重大变更索赔活动。第九条为加强变更索赔工作的管理,集团成立变更索赔管理领导小组,由集团公司总经理任组长,集团公司总经济师任常务副组长,集团公司经营副总经理、集团公司生产副总经理、集团公司铁路副总经理、集团公司总工程师任副组长,集团公司工程部、市场营销部、技术质量部、财务部、安全环保部、法规风险部、造价物资部等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