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候诊,当班医师未按挂号顺序诊疗候诊者,接诊了几名插队的患者。使患者刘某焦急地等待了近一个小时。在接诊过程中,医师只说了三句话“哪里不舒服?”,“哦”“可以走了”,未进行血常规、胸透等检查,只开具“左氧氟沙星”静脉输液3天。
f第二天,患者刘某双上下肢出现少量皮疹,到该院门诊询问另一名呼吸科医师,医师未予正面回答,要病人下次来找上次的接诊医师。次日上午患者全身皮疹、瘙痒难忍、结膜充血,到皮肤科门诊就诊,皮肤科医生认为是“左氧氟沙星”副作用引起的“药物性皮疹”,但并没有向患者刘某解释,就直接停用“左氧氟沙星”,给予激素、外用药物处理,3天后皮疹消退。患者对门诊管理及呼吸科医师服务质量及药品质量提出质疑。门诊办公室主任王某接待了患者刘某的投诉。材料反映了医院的医疗服务的质量也从侧面反映了当今社会的医患关系紧张。【第十六章】1、请指出上诉材料的医生违反了哪些医方义务?医生侵犯了患者的那些权利?①、诊治的义务:医务人员应以其所掌握的全部的医学知识和治疗手段,尽最大的努力为患者治病。②、解除痛苦的义务:医务人员不仅要接触患者躯体上的病痛,还包括其精神上的痛苦和负担③、解释说明的义务:医生有义务向患者说明病情、诊断、治疗、预后等有关医疗情况患者的权利:①、患者获得是一定医疗服务的权利。②、患者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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