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简述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答:(1)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指的是贯穿于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类法律规范
之中的主要精神和指导思想,指的是这些法律规范的基础和核心。包括经济主权原则、公平互利原则、全球合作原则和有约必守原则。
(2)国际经济法规范是由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商务惯例以及各国涉外经济法或民商法等互相交叉渗透而形成的多门类、跨学科的边缘性综合体,因此,从整体上说,贯穿于国际经济法各类规范中的基本原则,既不是只由单一主权国家通过国内立法独自加以制定,也不是只由少数几个主权国家通过国际条约联合加以确认。
(3)调整国际经济关系过程中,某些最基本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只有获得国际社会广大成员即众多主权国家的共同认可和普遍赞同,才能逐渐形成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2、简述经济主权原则在国际经济法中的作用。答:(1)主权原则一直是国际公法中最基本的原则。(2)享有主权,意味着有权独立自主,也意味着在国际社会中的平等地位,不俯首听命于任何其他强权国家。(3)本来,国家主权是一个涵义相当广泛的概念,既包括国家在政治上的独立自主,也包括国家在经济、社会以及文化等诸方面的独立自主,即既包括政治主权,也包括经济主权、社会主权以及文化主权等等。(4)第三世界众多发展中国家从实践中深刻地认识到:经济主权和政治主权是密不可分的,政治主权是经济主权的前提,经济主权是政治主权的保障。3、简述经济主权原则的基本内容。答:(1)各国对境内一切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2)各国对境内的外国投资和跨国公司的活动享有管理监督权。(3)各国对境内的外国资产有权收归国有或征用。4、简述全球合作原则。答:(1)强调全球各类国家开展全面合作,特别是强调南北合作,以共谋发展,这是始终贯穿于《宣言》、《纲领》、《宪章》中的一条主线。《宪章》对于全球合作、共谋发展这一主题,就其基本目标、基本范围、首要途径以及中心环节,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f(2)全球合作的基本目标:实行世界经济结构改革,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新关系和国际经济新秩序,使全球所有国家都实现更普遍的繁荣,所有民族都达到更高的生活水平。
(3)全球合作的基本范围:一切国家都有责任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在经济、社会、文化、科学和技术等各种领域中通力合作,以促进整个世界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进展和社会进步。
(4)全球合作的首要途径:所有国家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并且作为国际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