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不存在与提款日对应的日期,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其他各期依此类推。B、在每个利息期的第一天对基准利率进行调整。(3)其他:33本合同项下借款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按(月季
半年)结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其中日利率年利率360。34本合同项下逾期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挪用借款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确定。确定,
35除利息外,借款人还应向贷款人支付承诺费。承诺费按第二条约定的借款金额与借款人已提款项(计费周期内日均余额的差额和的年费率,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在计费周期届满日一次性支付给贷款人。(2)本合同生效后,在每贷款人支付,直至计费周期届满日。本合同项下借款可循环使用的,计费周期指循环借款额度使用期限;本合同项下借款不可循环使用的,计费周期指本合同签订日至第四条约定的最后一笔借款的提取日之间的期限。(月季度半年)的20日,分次向
第四条提款(循环借款不适用)借款人应根据实际用款需求提取借款,其中首笔借款必须于月日之前提取,最后一笔借款必须于年月年
日之前提取,否则
贷款人有权取消全部或部分借款。
-4-
f第五条
还款种方式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
51借款人按照下列
(1)借款到期一次性偿还。(2)按照下列还款计划分期偿还(内容较多时,可另附页):计划还款时间计划还款金额(万元)
52本合同项下借款属于下列情形的,借款人应在相应资金到位后立即归还借款,因此导致提前还款的,借款人无需支付补偿金:
53除52条约定情形外,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支付补偿金,补偿金按下列标准计算:提前还款金额×剩余借款期限(月数)×剩余借款月数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第六条循环借款特别约定(选择性条款,本条□适用□不适用)61本合同项下借款可循环使用,前述第二条所述之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即为循环借款额度和循环借款额度使用期限,其中循环借款额度使用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62人民币循环借款采用浮动利率的,基准利率按照每笔借款期限相对应档次的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确定。
-5-
f第七条担保71本合同项下借款为担保贷款的,担保方式为。
72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为最高额担保的,对应的最高额担保合同如下:最高额担保合同名称:担保人:(编号:)
第八条财务约定(选择性条款,本条□适用□不适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应遵守下列财务指标约定:
第九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