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对已经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个人职业健康档案。7、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进入辐射区域时应佩戴个人剂量计,剂量计每3个月送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8、警告工作人员不要朝放射源小孔内探视,若必须进行观察,则采用镜子进行反射探视。9、非工作人员不得在放射源附近停留,确因工作需要由辐射专管人员采取适当厚度铅板对逸散射线进行封闭后,方可进行工作,防止受到意外照射。
f辐射人员培训制度
1、放射源装置使用人员必须到指定机构进行辐射安全防护知识培训,合格后颁发工作合格证后才能上岗。上岗后每年进行再培训,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2、公司每年对放射源装置使用人员进行辐射安全防护知识的再教育或培训,进一步加强对放射防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3、公司每年对放射源装置使用人员进行放射性专业操作技能的再教育、培训、考核,提高放射性专业的操作技能。
f辐射岗位工作职责
一、岗位要求:必须经过辐射专业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二、岗位职责:1、负责在用放射源装置的日常监控和安全运行工作。2、负责对放射源工作场所的辐射监管工作,杜绝非工作人员私自进入工作场所。3、负责及时提醒和监督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所时,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等。4、定期按要求进行检查,确认放射源完好无损、防止因放射源的丢失、防护设施损坏等问题造成的严重后果。5、负责放射源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防止非专业检修人员擅自拆除、移动或变动相关防护设施,若因工作需要,必须经公司内辐射安全机构批准,并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方可进行操作。6、配合监测部门定期对放射源周围辐射环境进行监测,并按照相关要求完善辐射防护措施。
f辐射工作场所监测制度
根据有关防护标准规定,结合我公司具体特点制定并实施以下监测制度:1、监测项目:γ辐射剂量率;2、监测对象:料位计;3、监测点位:源罐表面5cm和100cm处及设备周围有人员活动的区域;4、监测频次:企业每周监测一次;委托有资质单位每年监测一次;5、监测目的:通过监测确定放射源装置应用对设备周围活动的工作人员和公众人员的年吸收剂量是否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剂量限值。
f放射源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总则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及《放射事故管理规定》的要求,为使本公司一旦发生放射源事故时,能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