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应及时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或甲方)提供设计变更文件,经甲方签字批准后实施。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被甲方采用,或乙方在施工前及时纠正图纸错误,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予以奖励。
⑸如图纸(或施工方案)由乙方进行设计,因设计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⑹甲方对工程变更所发出的通知单据(格式由甲方提供),应加盖甲方指定的印章,否则乙方不予接受;乙方在申请付款或结算时,应向甲方和监理提供上述这些单据,如果这些单据没有甲方指定的印章,甲方将不予认可。甲方如果有要求时,乙方还应提供这些单据的原件供甲方查验。上述这些通知单据的内容应清晰明确,并符合工程估量和计价的要求,否则,因单据内容引起的争议,甲方有权按他认为合理的理由进行解释、结算、付款和执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监理在填写这些单据时内容清晰明确。
122其他变更⑴甲方提出的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变更,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施工方案报甲方确认;对于可能重复利用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小心
f保护,属乙方拆除时未采取保护措施或拆除后保护不当的,由乙方负责。
⑵合同履行中甲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它重大变更(设计除外),由双方协商解决。
⑶在合同期内,如果甲方下令实行计日工作,乙方在继续进行这项工作期间,应每天向甲方提交这项工作所雇用的全部工人的姓名、工种和工作时间的清单,以及用于这项工作的各种材料和施工机械名称和数量及相应的使用时间的清单,一式两份,每种名单和清单核实无误或商定后,应由甲方在一份副本上签字交还给乙方。
⑷乙方不得拒绝甲方的工程变更和其它指令要求,必须严格遵照甲方和监理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否则甲方将另外委托施工单位完成,由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将双倍作为罚款从乙方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123确定变更价款⑴甲方和监理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28天内,进行初步审核后,在结算时予以最终确认。甲方和监理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28天后变更工程价款报告自行生效。⑵工程变更价款的支付应符合合同其他部分和甲方程序的要求。13竣工验收与结算131竣工验收⑴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
f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并由乙方在15日内向甲方提供竣工图4套。
⑵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