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符合休假条件的员工,并下发通知给各部门,由各部、厂根据生产工作的实际,统筹安排员工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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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员工实施休假前,应提前到综合部领取审批单,经部、厂或公司领导审批后才能休假。(三)婚假:员工实施休假前,应凭“结婚证”向综合部提出申请,经核定后领取审批单,经部、厂及公司领导审批后才能休假。(四)丧假:员工实施休假前,应凭医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向综合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领取审批单,经部、厂及公司领导审批后才能休假。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须先经部、厂领导同意,事后准备齐相关证明材料补办请假手续。(五)产假:员工实施休假前,应凭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向综合部提出申请,经核定后领取审批单,经部、厂及公司领导审批后才能休假。(六)工伤假:无须办理审批手续,事后凭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销假。(七)病假:无须办理审批手续,但须经部、厂领导同意,事后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休建议书补办请假手续。(八)事假:员工请事假,须提前办理审批手续,半天以上事假须填写审批单,经部、厂或公司领导审批后才能休假。确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口头或电话向部、厂领导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九)休假及请假审批权限:1、董事长请假由粤海控股集团审批。2、总经理请假由董事长审批。3、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请假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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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批。4、经理、副经理(含经理助理)、副厂长(含厂长助理)请假,3天(含)以下由所在部、厂负责人审核,公司分管副总审批;3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中层以上人员请假需告知综合部。5、普通员工请假,3天(含)以下由上一级领导审核,部、厂领导审批;4~10天(含)由公司分管副总审批;10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第七章第三十七条
附则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公司其它制度规定
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规定为准。第三十八条本制度未涉及但国家法律法规另有特别规定
的或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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