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参加。内容包括:系统了解主管住院患者的病情变化、系统体检、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对新入院、重危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重点进行检查讨论,确定新方案、决定出院、转科、会诊。检查住院医师病历,听取病人对医护人员的意见。
5、住院医师每日查房至少二次,系统巡视检查所管病员的全面情况,对危重病人随时观察处理,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对新入院、手术后、疑难、待诊断的患者重点巡视、综合检查、结果分析、完善诊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必要时给予临时医嘱,妥善安排患者膳食,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生活安排等方面的意见。
6、床位医师在书写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时应在记录日期后注明上级医师的姓名及职称,内容应包括对病史和体征的补充,诊断依据、鉴别诊断的分析和诊疗计划,查房记录必须由查房医师用红笔在查房后3天内审阅并签名,注明审签日期。
三、会诊制度1、科内会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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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所有病例,都可由主治医师主动提出,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卫生技术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以进一步明确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2、科间会诊1门诊会诊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会诊或转专科门诊者,须经本科门诊年资较高的医师审签,由病人持诊疗卡片和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诊疗卡或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病人可回转给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2病房会诊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所见.以及初步诊断、会诊目的与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主治医师签字后,由护士送往会诊科室。被邀请科室按申请科的要求,派主治医师或指定医师据病情在24小时内完成会诊。会诊时经治医师应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被邀医师的尊敬。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病历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病例,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并提出具体意见,供兄弟科室参考。对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推诿扯皮延误治疗。3、急诊会诊对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的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清单上注明“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