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有关征文,经组织选送,参加地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论文评比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给50元、30元、20元。同一篇按最高级别奖一次。
f2、教师参加县市级及以上教学大比武、优质课评比获一、二、三等奖者,奖给100元、80元、60元(市教坛新秀视作二等奖)。市级单项比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以12计算。3、教师的教育、教学课题在台州市级、省级、国家级圆满结题,凭结题证书分别奖给课题组教师100元、200元、300元。(子课题的减半计算。)4、关于教育信息奖励细则(1)年度设立镇级优秀教育通讯员。考核依据:教育信息录用级别,条数,采用积分制。录用媒体指国家批准的正式媒体(包括报纸、教育杂志、电视台、电台、网站)。积分换算:级别省级以上(包括省级)市(地)级市(县)级镇级(2)奖励对照表级别省级以上(包括省级)市(地)级市(县)级镇级(3)底线要求:录用奖励100元条50元条基本任务:10元条;基本任务:5元条;超额:20元条超额:8元条每条录用积分201053
f以学年为单位,每片的教育通讯员必须完成被镇级网站、临海市级(网站)媒体录用分别为:学校中心校实验小学岭景小学百步小学镇教育网录用条数市级媒体录用(发表)条数8条6条6条6条6条3条3条3条
达不到底线要求的,信息员不能享受奖励制度,中心校对各校的目标考核作相应的扣分。说明:1、上述项目范围之外的,教师在教育、教学上成绩显著者,行政会议商定发给适当奖金。2、此制度只适用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竞赛活动,各种社会团体举办的不属此奖励范围。3、此奖励制度解释权属中心校。
临海市河头镇中心校200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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