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公告
公共租赁住房公告
公共租赁住房公告范文篇一为切实解决我市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我市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将进入申请登记阶段。现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xx年5月3日开始。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城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满五年且实际居住满三年以上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700元以下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租住公有住房未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房屋征收安置房和其他住房未享受过房屋征收最低补偿等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自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无房产转让行为
4、单身人士申请需年龄满30周岁且符合上述13条
5、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和扶
f养关系
6、规定的其他条件。
7、城区低保、特困职工等无房家庭优先配租须提供相关证件。
8、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必须由事业单位性质以上人员担保。
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
1、新就业人员自大中专院校毕业不满五年
2、持有就业地城镇户籍或取得暂住证满三年
3、劳动关系稳定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
4、本人和配偶在本市区域范围内无私有房产且未租住公有住房。属于我市新就业人员其父母在本市区域范围也无私有房产且无租住的公房
5、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在就业地无房产转让行为
6、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程序
申请人自行从泰兴市房产管理局网站“表格下载”区域用A4纸下载表格并按要求填写。城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到户口所属社区提交相关材料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交所在单位审查由所在单位汇总并附申请人员组
f合租赁的安置方案及单位担保函报泰兴市房管局。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523876348xx
查询网站
xx市房产管理局
年5月3日
公共租赁住房公告范文篇二公共租赁住房公告
社区各住户
20xx年6月29日到20x年8月28日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工作已经结束从2015年10月15起将进行公示和入户调查工作。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类申报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是我区城镇常住户口二类申报家庭户口性质不限且连续在区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或累计缴纳3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民政部门规定的城镇居民低保低收入标准具体细则可参考襄区住保办002号《襄州区公共租凭住房分配管理细则》。
经个人申请、社区初审、主管部门复核、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审核初步核定以下住户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
公示期内如自己所申报信息有错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