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在砂浆运送到交货地点后按《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701990)的规定再20mi
内完成,稠度测试和强度试块的制作应在30mi
内完成。2、试样应随机从运输车中采取,且在卸料过程中卸料量约14至34之间采取。3、试样量应满足砂浆质量检验项目所需用量的15倍,且不宜少于001m3。4、砂浆强度检验的试样,砌筑砂浆取样频率按砌体工程砂浆第2条执行,地面砂浆按建筑地面工程水泥砂浆第1条执行。四、试件制作要求1、在做好的砂浆试块面上,必须写好制作日期、强度等级、部位、砂浆种类。2、做好的砂浆试块应在标准养护条件下进行“标养”。当工地现场无“标准条件”时,可采用自然养护,或及早地将试块带模送往试验室进行“标养”(试块不得受振动),以确保试块抗压检测值的准确。3、制作和送检试块时,均须有持证的见证员参加并见证。试块送到试验室时,应认真填写好委托单。写明使用部位、砂浆种类、强度等级、工程名称、制作日期、配合比、稠度、养护条件等。报告开出后不得要求更改有关内容。第四章水泥取样方法一、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强度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检验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检验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二、砌体工程用水泥
f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砌体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2、当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
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同一生产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的进场水泥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2、抹灰用水泥应对其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粘贴用水泥还应对其抗压强度进行复验。四、取样送样规则
1、首先要掌握所购买的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2、水泥委托检验样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