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合同
甲方:李亚清乙方:黄广志甲方同意将本人所承包的石鼓镇祥山深冲村委干塘尾村所属的军天岭转让给乙方种植甘蔗。经双方共同协商,签定如下条款:一、承包期限:玖年。即从2013年至2021年底止,最后一年要延迟至以乙方斩甘蔗完毕为止,将土地交还甲方。二、承包面积及范围:经双方丈量后总面积为陆拾亩,经双方明确核定界至,承包范围内的房屋由乙方管理使用。三、承包租金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佰元整(¥400元)计算,租金为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24000元)。乙方要在每年12月31日前将当年的租金交给甲方。四、押金:人民币壹万零贰佰元整。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交付押金给甲方,本押金顶作最后一年租金的部分交款额。五、如因国家需要征收土地,青苗赔偿费归乙方,土地赔偿费归石鼓镇祥山深冲村委干塘尾村。甲方要减少所征收土地的租金。六、如因土地权属发生纠纷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七、本合同经双方共同制订,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八、甲方要协助乙方在最近地接线用电。九、甲方要协助乙方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十、甲方要协助乙方搞好生产,防范破坏生产。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二0一三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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