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本次挂牌的合法性及对本次登记有重大影响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而不对公司的会计、审计、资
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和报告发表法律意见。8、本所律师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会计报告、审计和资产评估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本所律师对等数据和相关结论的合法、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担保或保证,对于该等文件所涉内容,本所律师并不具备进行核查和做出评价的适
当资格。九、本法律意见书仅供申请人为申请本次登记申请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
学问是异常珍贵的东西,从任何源泉吸收都不可耻。阿卜日法拉兹
f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培根
释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企业
指
四川弘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
会计师事务所
指四川君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本所、本所律师
指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
基金业协会
指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
《合伙企业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暂行办法》
指《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管理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
《备案办法》
指《私募投资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法律意见书指引》指《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
《内部控制指引》指《私募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
《合伙协议》
指《四川弘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合伙协议》
学问是异常珍贵的东西,从任何源泉吸收都不可耻。阿卜日法拉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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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法律意见书正文
一、企业主体资格2014年6月3日四川弘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向宜宾市宜宾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2014年6月18日企业经宜宾市宜宾县工商管理局登记成立为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号为,公司住所四川省宜宾市宜宾县城北新区成中大厦,执行事务合伙人张英,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股
权投资基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及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2016年3月30日四川弘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进行三证合一经营范围变更为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资产管理,由宜宾市宜
宾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的营业执照。
名称住所
四川弘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四川省宜宾市宜宾县城北新区成中大厦
执行事务合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