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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身的情况量体裁衣,选择最适合自已的模式。一般地说,CE认证模式可分为以下9种基本模式:ModuleAi
ter
alproductio
co
trol模式A内部生产控制自我声明ModuleAai
terve
tio
ofaNotifiedBody模式Aa内部生产控制,加第3方检测ModuleBECtypeexami
atio
模式BEC型式试验通讯产品CE认证ModuleCco
formitytotype模式C符合型式ModuleDproductio
qualityassura
ce模式D生产质量保证ModuleEproductqualityassura
ce
ce认证证书
模式E产品质量保证ModuleFproductverificatio
模式F产品验证ModuleGu
itverificatio
模式G单元验证ModuleHfullqualityassura
ce模式H全面质量保证基于以上几种基本模式的不同组合,又可能衍生出其它若干种不同的模式。一般地说,并非任何一种模式均可适用于所有的产品。换言之,也并非制造商可以随意选取以上任何一种模式来对其产品进行CE认证。
5自我声明模式或必须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
风险水平RiskLevel较低Mi
imalRisk欧盟的产品指令允许某些类别中风险水平RiskLevel较低Mi
imalRisk的产品之制造商选择以模式A“内部生产控制自我声明”的方式进行CE认证。风险水平较高的产品必须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NBNotifiedBody介入。
f37
对于风险水平较高的产品,其制造商必须选择模式A以外的其它模式,或者模式A外加其它模式来达到CE认证。也就是说,必须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NBNotifiedBody介入。模式A以外的其它模式的认证过程中,通常均需要至少一家欧盟认可的认证机构NB参于认证过程中的一部分或全部。根据不同的模式,NB则可能分别以:来样检测,抽样检测,工厂审查,年检,不同的质量体系审核,等等方式介入认证过程,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证书等。目前,已经有1200多家认证机构获得欧盟认可,这些认证机构中的绝大多数位于欧盟盟国境内。通常情况下,一家NB仅被欧盟授权可针对某一类或几类产品进行某一或几种模式下的认证。换言之,一家欧盟授权的认证机构并不可能针对所有的产品种类进行认证,即使对其被授权的产品种类,通常情况下也并非被授权所有的模式。对于每一个欧盟的产品指令,通常都有一个针对该产品指令的授权认证机构NB名录。
6建立技术文件及其维护与更新
Tech
icalFiles欧盟法律要求,加贴了CE标签的产品投放到欧洲市场后,其技术文件Tech
icalFiles必须存放于欧盟境内供监督机构随时检查。技术文件中所包涵的内容若有变化,技术文件也应及时地更新。技术文件通常应包括下列内容a制造商欧盟授权代表欧盟授权代理A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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