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程序与步骤
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市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发展党员工作重点环节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整理: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一)与入党申请人谈话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二)积极分子培养对象的确定1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测评报告);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或委托的支部委员主持,会议内容及程序如下:(1)支部组织委员介绍入党申请人情况;(2)党小组、群团组织负责人介绍推荐、推优情况;(3)支部委员逐人发表个人意见;(4)支委会讨论形成意见;(5)指定培养联系人。3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要报上级党委备案,研究决定的会议记录经支部委员会成员签字后一并上报。
f4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表5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支委会形成意见);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二、确定发展对象(一)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二)确定发展对象须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或委托的支部委员主持,会议内容及程序如下:1培养联系人介绍入党积极分子一年来的培养考察情况;2党小组提出研究讨论意见;3支部组织委员介绍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情况;4支部委员逐人发表个人意见;5支委会讨论形成意见;6确定入党介绍人。(三)确定的发展对象要报上级党委备案,研究决定的会议记录经支部委员会成员签字后一并上报。(四)集中培训;(五)政治审查。三、接受预备党员(一)支委会讨论后,报基层党委预审;(二)基层党委给出预审意见;
f(三)召开接受预备党员支部大会;接受预备党员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大会由党支部书记或其委托的支部委员主持,会议程序如下:1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3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4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