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可以不经乙方同意,解除该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8乙方不得用取得承租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对承包租赁的土地的用途不得擅自进行更改,更不得在其上进行永久性建筑的施工,在取得甲方同意建设的临时建筑及附属设施在承包期满后,乙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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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承包租赁期满后,乙方必须将土地按农田标准予以平整恢复,土地的葛种、岩石及其它杂质要清除干净,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便恢复原有农田基本功能,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或甲方有需要要收回,租赁方必须服从且甲方不赔偿乙方一切损失。合同终止。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租合同。七、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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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十五的违约金。
3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在租赁该土地过程中引起的村民纠纷及相邻权等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如果因此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如果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承租期满若不再续租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乙方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