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重榆液长治液压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期间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建设过程中的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安全生产监督制度开工前施工单位负责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依法接受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第二条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是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安全生产保证能力的企业。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各级负责人和部门的安全职责。第四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
f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第五条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工程施工前,要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要求施工单
位建立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检查各级交底记录,确保施工安全。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从事高空作业、铺架作业、焊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七条起重机械、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由有资质单位装拆及检测、验收登记制度。
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第八条安全检查制度安委会及其办公室根据工程建设情况,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季节性、专项性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检查应当目的明确、内容具体,记录完整,确保起到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促进作用。第九条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书面告知制度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要求其正确佩戴使用,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第十条办理工伤保险制度监督施工单位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第十一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