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
f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剪人员的;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剪人员的;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
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愿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
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定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
同的;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计算经济补偿金最基本的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基数年限。可见,影响经济补偿金的因素有二:基数和年限,而经济补偿金亦是据此进行分段的。
一、经济补偿金的基数由于2008年1月1日之前施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简称“以前规定”)经济补
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但并未对经济补偿金的基数进行封顶限制,而《劳动合同法》则对基数进行封顶,即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简而言之为”3倍12月封顶”。因此,在不同情况下经济补偿金的基数有所不同:
1如果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不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确定。
2如果劳动者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三倍封顶的情形,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确定基数,同时实施封顶计算补偿的年限自《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计算,《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的年限仍按照以前规定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基数。
二、经济补偿金的年限“以前规定”和《劳动合同法》都对经济补偿金的年限进行封顶,“以前规定”对法定情
形进行12个月的年限封顶,上述1、2两种情形,经济补偿金不超过12个月,而3、4、5情形则没有12个月的年限封顶。而《劳动合同法》只有在“基数”符合封顶条件时才对“年限”进行12月封顶,所以只需看基数封顶情况即可。具体的讲,如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