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家长教育子女,营造良好的心理环境。提供建议、咨询和帮助。同时帮助家长、教师、学生之间发展良好的交往关系,发挥心理指导和协调的作用。3、参与学校危机干预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以学生为本,及时提供帮助,预防恶性事件发生,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4、协助学校教导处承担对班主任和学科教师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的培训,指导班主任、学科教师对有特殊心理需求的学生制定一致的教育方案,采用适当的方式进行疏导和引导,采用相同的评价标准。另一方面每月一次组织“教师工作坊”,通过团体活动帮助全校教师进行心理保健,提高个人心理素质。5、协助学校接受上级部门有关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检查,并提供相关的资料。6、协助学校心理教育新阵地的建设工作,比如校刊专栏、学校网站。提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效能。7、协助教导处每年45月进行考前教育、升学指导的咨询活动,帮助学生充分认识自己的个性特点,制定适合自己的选择。四、提高专业素养,加强自身建设细则1、学校心理辅导教师应接受心理辅导专业知识培训,获得上海市心理咨询师资格。不论是否大学教育系或心理系本科毕业,都要继续参加各项培训活动。
f2、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教育科研活动与科研成果(课题研究报告、论文、活动课教案与课件、个案分析等)评奖活动,以科研为载体,促进专业知识的提升。
3、积极参加市、区级教研活动和有关工作会议,完成有关工作任务。4、加强校际交流和学习,每学期完成心理健康活动课听课10节的任务。五、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保密原则细则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心理辅导工作中应始终恪守为来访学生保密的原则,应将自己所获得的有关来访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心理测验部分结果严加保护,只有征得当事人同意或个人面临危机情况下才能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否则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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