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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申报需提交材料清单
(一)申请设置民营、个体诊所需提交材料: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附表1)2、医疗机构分类申请书;(附表2)3、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附表3)4、主要负责人及各卫技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职称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非在职证明(退休证、退伍证、失业证、辞职证明、未返聘证明等)、注册护士证等复印件;5、《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附表4);6、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等;
7、医疗机构用房平面图;
8、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或存款复印件);
9、法人年龄在40岁以下需提交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证明;
10、申请设置企事业内部诊所还需提供企事业单位关于成立内部医疗机
构的申请文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复印件。
11、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健康体检证明。
f(二)门诊部、医院申请执业登记需提交材料: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附表1)
2、医疗机构分类申请书;(附表2)3、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附表3)4、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5、机构用地、用房的合法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6、选址方位图、建筑设计平面图和科室布局平面图;7、验资证明或资产评估报告;8、《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附表4);8、人员名单和人员资格证明材料主要负责人技术职称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非在职证明等;医护技人员花名单,同时提供每个人员的基本情况表,并附身份证、毕业证、技术职称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执业护士证等,民营医院还需提供非在职证明。9、医疗机构规章制度;10、医疗机构技术操作规程;11、医疗机构用房的消防验收情况12、医用污水、医疗废物的处理情况;;13、放射科(X光室)的验收情况。
f医疗机构变更需提交材料
(一)医疗机构增设诊疗科目需提交材料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附表5)2、医疗机构关于变更诊疗科目的申请;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新增诊疗科目的房屋和设备情况5、新增诊疗科目增加医务人员资格证明材料(要求同执业登记)
(二)医疗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需提交材料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附表5)2、医疗机构关于变更法人或负责人的申请(理由);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由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原主要负责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证明。个体诊所需提交原负责人和新负责人共同签署的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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